
第一章
一
我的“小弟弟”有时会成为话题。
小时候,大人给我穿上开裆裤,它晃晃悠悠地跟我一起出征。其实,那时候除了撒尿以外,我并不怎样在意它。虽然邻家六岁的小姐姐,偶然会将天真无邪的目光投向它;而个别促狭的叔伯甚至阿姨,偶尔也会用他(她)们的“爪子”不怀好意地偷袭它。但我小小的年纪,已经懂得虚怀若谷,对这样一类“性骚扰”事件,总是不以为意,腼腆地一笑了之。
然而有一次,它却大大地让我丢了一次丑,那是在大院外的一块草坪上,正逢仲秋季节,无名的野草稀稀拉拉,已经有点返黄,只能遮挡草坪一半左右的泥土。我半蹲半坐着,跟邻居的几个小伙伴一起玩耍玻璃弹。那种玻璃弹是圆形的,有手指头那么大,中间镶嵌着五颜六色的花案,时至今日仍然可以在市面看到。我们在地上挖出一个个小小的坑,然后用手捻住玻璃弹弹射出去,进坑者赢。对于四五岁的孩子,这种游戏并不能算幼稚,相反还有点难度吧。
正玩得不亦乐乎,忽然,我感到自己的“小弟弟”,又疼又痒,低头向开着的裤裆一看,居然又红又肿!四岁的小孩,毕竟没经过世面,于是“哇”的一声,嚎啕大哭起来。在我查看裤裆的时候,旁边的小伙伴也注意到了我的窘况,我这一哭,固然让他们同情,却也手足无措。
哭声引起了大院内大人的注意,当时我父母不在家,住在院门口的王王婆正好在凉晒衣服,听到哭声便过来看个究竟。于是,我那不知廉耻的“小弟弟”成了王阿婆和周围所有男女小伙伴研究的对象。其中,就有我在初中暗恋的李明娜。
王阿婆一口咬定是蚯蚓“舔”到了我的“小弟弟”,造成了我莫名的肿痛,而我和其他小伙伴们,对此也深信不疑,于是从此,我和大院内所有的小男孩,都坚决告别了开裆裤。
“小弟弟”的肿痛很快就痊愈了,但因为所有的小伙伴都取笑我,终于在我幼小的心灵上,刻上一道虽然轻微却不易磨灭的伤痕。
青春岁月,在不经意间来临,第一根萌芽的“鸟毛”,悄悄地在“小弟弟”身畔扎下了根。因为没有包皮长的困惑,发育后的“小弟弟”原形毕露,经常让我自惭形秽,并且,其肤色也似乎比公共澡堂内同龄男孩的更黝黑——在我看来,当然就是更难看。
它伴随着我的成长,也逐渐变得茁壮而有力量,虽然外表粗野,颇有些其貌不扬,在我今后的生涯中,还会一次又一次地成为某些特定场合中的话题,但在以后的故事中,除了片言只语,我将不再强调它,以便让所谓的高雅情调得以展现。
二
李明娜也曾是一个话题人物,不过,在她很小的时候,人们议论的只是她的母亲——一个30多岁的离异女人。
每一个人孩提时代的记忆,通常总是很有意思的。但那个年代,孩子们固然无忧无虑,平民百姓中许多人也安于贫困,知足常乐,对有些人而言,却可能有些残忍。不过,当时的我,对此自然是无法体会的。只不过还留下了一些记忆的片断,加上日后了解的历史,去帮助我去应证这一点。
那年秋天,我刚上小学,中午放学回家吃午饭,路上看到几辆大卡车上装着好些“坏蛋”,一律用绳索把手臂反绑在背后,脖子上挂着“反革命”、“盗窃犯”、“流氓犯”、“坏分子”之类的大牌子,“坏蛋”的身后,站立着全副武装的民兵,那时我特羡慕他们手中的步枪,刺刀在阳光下亮闪闪地伸出。
因为相信卡车上的那些“坏蛋”都是罪有应得,我对他们并没有同情心。不过,最前面的那辆卡车上的罪犯,脖子上挂的牌子上,墨汁书写的名字被打了一个红色的大叉,凭一个7岁小孩的社会经验,也知道他们是要被押去枪毙的。卡车在街上行人的围观中行进地很慢,我可以追着第一辆,看得更仔细一些。
大人们把这些被判死刑的囚犯叫做“枪毙鬼”,那时的寻常百姓,对政府通常是深信不疑的,当然也相信这些“枪毙鬼”都是死有余辜,对他们绝无同情之心。第一辆卡车上架着的高音喇叭,音量被调得很高,在播一些当时我还听不懂的慷慨激昂的话语,夹杂着街道两旁行人的唾骂声。他们背后站立的民兵,还不时地狠狠用力把他们的头颅按下去,据说这样做是为了不让这些“阶级敌人”临死还表现出一副嚣张的气焰。
在这样的声势下,七八个即将赴死的“枪毙鬼”,有两个却在倔强地挣扎着,想要把头颅抬起来。其中一个是年青人,黝黑的脸膛上一副凶狠的表情,当然,当时看是凶狠,或许是愤懑也未可知。他的脖子上,挂着的是“强奸犯”的牌子,身旁的行人议论说他强奸的是军人的老婆。而另一个则似乎很老了,一张皱纹遍布的老脸不但苍白、而且有些浮肿,头发连同下巴上耷拉着的稀疏胡须也全白了。胸前的牌子,表明他是一个“反革命”。
我之所以对他的印象特别深刻,下面很快就会说到。我记得他的脸上并没有太多的表情,一般而言,象他那样六七十岁的年纪,对于死亡,本该比同车上其余年纪较轻的人看得更淡更透一些,但他仍然在挣扎着抬头,在专政强有力的臂膊下,正面抬不起,就向侧面抬。看得出他跟身后那位民兵同志“较量”很久了,他不断的尝试多少取得了一些效果。
这时我凑得很近,有点奇怪吧,当时的我,对于这些“坏蛋”并没有多少恐惧感,于是,我看清楚了他的眼睛,那是一双并不混浊的眼睛,不但不混浊,而且漆黑,有着一种老年人很少具备的亮泽。我不由得被那双眼睛吸引了,盯紧了看。天哪!他也朝我看了一眼!短暂的对视却给了我一种难以言表的震撼。我似乎浑身哆嗦了一下。正在这时,我耳边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:“爷爷!”
那是一个七岁女孩稚嫩的喊声,紧接着便是一阵抽噎声。我回过头,惊讶地发现我的邻居兼同学李明娜,原来她就在我身旁,我却一点没有发现。我随即又看了那老“反革命”一眼,看到他眼角的泪水和悲痛难抑的表情!
三
李明娜呆若木鸡地站在那儿抽泣,忘了应该追上那辆缓缓前进的卡车,多看她爷爷几眼,对她爷爷说句话。换成我,一定会这么干,因为以前就听她说过,从小到大,没见过爷爷几面。不过,现在想来,让爷爷在临死前和小孙女见上了最后一面,对彼此都算一点安慰吧。
她爷爷在游街示众前,被在市中心的体育场举行的公审大会宣判了死刑,罪名是恶毒攻击伟大领袖,加上他在旧社会的那段经历,属于历史与现行双重反革命分子,所以罪无可赦。
70年代中期,尚处于文革的余威中,当时对待罪犯,普遍采用这种办法:先在露天广场上公审,再将罪犯一路游街示众,然后该处决的去刑场、该坐牢的去监狱,以起到“打击阶级敌人、犯罪分子嚣张气焰,鼓舞无产阶级、人民群众革命斗志”的作用。
那时的法律体系,即使在形式上也是很不健全的,检察院和律师制度在文革初即被取消,直到1978年才得以恢复。因此没有一个律师为她爷爷辩护,也没有一个检察官为她爷爷抗诉。
固然,这些事对于当时的我,是不可能去弄明白的。我只记得李明娜在她爷爷被枪毙以后,并没有在臂膀戴上黑纱,或在胸口系上白花。而同学和邻居看到的,也只是一个变得有些忧郁和沉默寡言的小女孩而已。
我不知道,除了那次在街头目睹爷爷作为死刑犯游街示众而嚎啕痛哭以外,她回家有没有再哭过,但她一定会把这件事告诉她的母亲,然后她的母亲会说什么呢?或许会说:孩子,这不是一件光彩的事,别告诉你同学,也别告诉咱们的邻居;或许会说:女儿,我跟你爸爸已经离婚了,他已经不是你的爷爷,他是坏人,咱们要跟他划清界线。但这些,只是我现在根据情理所做的推测而已,究竟是怎样的一番对话,由于李明娜和她母亲都已经作古,已经永远无法考证了。
当时,我和李明娜并肩坐同一张课桌,却从未跟她讨论过她爷爷的事,也没有问过她内心在想什么,不是没有机会,而是无法理解,为什么她那貌似温良的爷爷要去恶毒攻击伟大领袖,在七岁小孩那一颗懵懂的心灵中,敢于这样做,无异于凶神恶煞,于是在一种神秘加恐惧的微妙情绪中,我也保持了沉默.
至于邻居和同学们,则无一例外地知道了这件事,私下里不免议论一番。我记得父亲和母亲,就曾为李明娜和她的母亲该不该为“枪毙鬼”戴孝(黑纱、白花一类)的问题,起过一番争执。母亲认为该戴,而父亲则认为不该戴,他们各自的理由是什么,我听过,但记不清楚了。
: 文学

